党员干部宜常“洗濯其心”
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有这样一个镜头:一位因贪腐而身陷囹圄的官员痛心地说,“鬼迷了心窍,昏了头”“理想信念丢失了,精神追求没有了,突破了做人的底线,连法律的红线也触碰了”。
细观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老虎”“苍蝇”,大多长期放松自我学习和主观世界改造,使思想蒙尘纳垢、混沌不清;大多在私欲的极度膨胀下,心灵扭曲、贪婪堕落;大多经受不住权力、金钱或美色的诱惑,铤而走险、违法乱纪,成为一个个反面典型。这些反面案例无不启示我们,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常“洗濯其心”,涵养一身正气,才能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环境里行稳致远。
“洗濯其心”,语出《大学章句集注》:“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恶,如沐浴其身以去垢。”说的是,人应洗涤自己的心来除去腐坏、恶劣的思想,就像洗个澡来除去身上的脏东西一样。古代社会,在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达内圣外王之境的理想指引下,“出淤泥而不染”的官员并非凤毛麟角,他们把操守、修养和人格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严守规矩、耿介为民,千古传为美谈。“于青菜”于成龙、“海青天”海瑞、“铁面无私”包拯,等等,至今为人称颂。
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可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经受不住各种诱惑的考验,丧失了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迷失了前进的方向。有的拜佛抽签、求神问卦,不信马列信鬼神;有的精神萎靡、思想颓废,不想干事不愿干事;有的思想境界不高,庸俗低俗媚俗,生活腐化堕落;还有的目无纪律、蔑视法律,严重违纪违法,最终遭到了严惩。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对领导干部而言,时时经受有形无形的冲击、浸染,面对各种诱惑、磨难的考验,尤其需要常常对标党章洗濯其心,永葆入党初心。这既是自我重塑,也是道德纯化;既是对从前的超越,也是对未来的追求。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这就需要党员干部真正从内心深处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镜,对标“四讲四有”和新时期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以严苛的自省精神,经常对自己的言行进行检视,拂拭心灵尘垢,筑牢信仰基石。唯如此,方能钙足骨壮,百邪不侵,无愧于共产党人的称号。(郭敬林)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