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总支、直属支部、学校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真正把立德树人理念贯穿教育培养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校园氛围,现就2018年加强新生入学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重申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宴请;
3.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4.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中的“六条禁令”,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中的“红七条”要求;
5.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确保学生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严格执行学校收费管理制度,严禁私设收费项目;
7.严格按照《安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转专业规定,严禁违规操作。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广大干部师生的廉洁教育和管理、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三、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基层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校纪委将加强对新生入学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接到的举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严肃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校纪委、监察审计处举报电话:2909813、2909369;
举报邮箱:hnagjjw@126.com
中共安阳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