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教纪〔2018〕5号
关于严明纪律,确保教育系统
“五一”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省管高校党委、纪委,省招办党委、纪委,厅机关党委、纪委,厅属各单位党委、纪委:
“五一”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确保教育系统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令行禁止。
各单位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清党中央、省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意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上来,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再次重申: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对违反上述要求的,一经发现查实,一律给予直接责任人、部门或单位领导党政纪处分,并在教育系统通报曝光。
二、层层压实责任,落实防控机制。
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抓早抓小抓预防,加强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作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各级纪委要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五一”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隐形变异“四风”行为。对顶风违纪搞隐形变异“四风”,一经查实,要严格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有关监督检查情况于5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组。
联系人:水付新 电话0371-69691776
胡 森 电话(传真)0371-69691775
中共河南省高等学校纪工委 中共河南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