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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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职称评审纪律的通知

2024年11月28日 16:39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促进职称评审公开、公平、公正,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切实维护教职工利益,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学术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学校各部门,特别是负有职称评审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严肃职称评审纪律作为“清廉校园”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及时将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位教职工;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把师德师风、审核推荐、排名公示等责任关口,切实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切实发挥作用,强化监督,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职称评审环境。

二、诚实守信申报,自觉抵制歪风

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职称评审的规定要求,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严禁申报人员本人或请托他人通过发短信、打电话、发邮件、当面拜访、送材料等方式干扰职称评审工作;严禁本人或请托他人向评委打招呼、说情、拉票;严禁本人或请托他人向评委及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三、严守工作纪律,正确行使职责

各级领导干部、各级各类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正确行使职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执行回避制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请托、宴请或财物,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杜绝任何影响职称评审公平公正的行为。

四、全面加强监督,严格执纪问责

校纪委将对职称评审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受理广大师生信访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372-2909369

监督举报邮箱:hnagjjw@126.com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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