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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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2020年01月28日 16:13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按照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工作要求,现就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及有关部门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安阳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学校通知要求及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充分履行相应职责,确保认识到位、人员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要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落实好执行好。

二、严明纪律规矩,主动担当作为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阳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严禁有令不行、敷衍应对、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信息,严禁私自发布传播失实信息,严禁私自离岗、脱岗和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重大舆情等紧急突发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党员干部要带头尊重医学常识,自觉落实防控要求,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三、精准有效监督,严格执纪问责

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以严明的纪律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对在疫情防控中,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缺乏大局观念,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推诿扯皮延误防治救治的,不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有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行为的,传播失实信息、影响社会稳定的,不执行防疫其他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依法进行处理。

中共安阳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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