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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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2017年06月01日 17:38  

 

各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根据省委巡视组对我校提出的巡视整改意见和2017年省管高校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经校纪委研究,报校党委同意,决定对全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1.全校各部门;

2.处、科级干部和教研室主任。

、督查内容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重点是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见附件1)。

三、方法步骤

    1. 自我排查阶段(61日至612日)。全校各部门对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表》(见附件2),处、科级干部和教研室主任对照《安阳工学院个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表》(见附件3),参照“附件1”内容逐项填写,经所在院部党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党总支或部门盖章后,以院部或部门为单位,于612日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行政楼319房间)王丽老师处,电子版发至王丽老师邮箱,联系电话:2909813

2.整改落实阶段(613日至930日)。

3.督导检查阶段(10月底前)。校纪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党组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本次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实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各党组织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附件:1.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表

     3.安阳工学院个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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