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阳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校纪发〔201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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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学校各党工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党委各部室:
根据学校2015年反腐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在全校处科级干部中开展一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本次警示教育的内容:一是宣读省纪委关于违规违纪案件的通报;二是观看一集《鉴史问廉》文化纪录片;三是听服刑人员忏悔;四是校领导讲话;五是进入狱区接受直观教育。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展警示教育的地点和时间
地点:安阳市警示教育基地安阳监狱(龙泉)
时间:6月18日下午15:00至18:00.
二、参加人员范围
1、全校处级干部(2014年以来新提拔的处级干部必须参加);
2、各部门重点岗位的科级干部和工作人员(2014年以来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和负责部门财、物管理使用的干部必须参加)。
三、警示教育要求
1、学校各党工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干部警示教育,提高对职务犯罪的风险防范意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教育活动。
2、以党工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将参加警示教育人员名单和联系人电话于6月16日下午17:00前报校纪委(行政楼103房间),电子稿发黄立成邮箱。
3、在整个警示教育活动中要遵纪守规,听从指挥,树立工学院干部良好形象。警示教育范围内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的,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由基层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报校纪委存档。
4、警示教育后,各参加人员于7月5日前把个人心得体会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校纪检委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5、活动日当天,参加人员要编组、集中乘车往返。具体分组,乘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共安阳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 6月 15 日
中共安阳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