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5年12月31日 21:35  


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

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党工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党委各部室: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落实中央和省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我校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政教育,倡导文明过节
    各基层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部门,要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在践行“三严三实”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节日期间反腐倡廉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风气;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努力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明确“八个严禁”,杜绝“节日腐败”
    全校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循中央“八个严禁”要求: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坚决遏制“四风”反弹。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基层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职责,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实。根据中纪委和省纪委通知要求,各部门对于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部门和个人,经查实,学校将从严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
中央纪委发出通知要求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2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监督电话:2909813          2909369

    举报邮箱:hnagjjw@126.com

 

 

安阳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1231


 

附件:

中央纪委发出通知要求

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通知》要求落到实处。
  要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要组织明察暗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严肃问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通知》和廉洁自律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电话:01012388;举报信箱: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也可使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手机客户端,点击“反‘四风’一键通”举报。

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
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出)机构,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纪委,有关人民团体党组:
     2016
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做好“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礼品、消费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拜年慰问等名义相互走访、送礼和宴请。
   
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带头崇廉拒腐,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消费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相关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双节”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双节”期间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抓细抓实,以“钉钉子”的精神紧抓“四风”问题不放,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严查不贷,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上一条:关于组织观看全省优秀廉政戏剧巡演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强化纪律约束履行监督责任”研讨活动的通知

关闭